电力工程监理知识系统

AG-3.1.6.3电气和热控安装

6.3 电气和热控安装

6.3.1 通用规定:

1 远控设备的调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

2 凡具有双回路及远控回路必须经过校核,确认其一次及二次回路均对应无误后方可启动。

3 所有转动机械的电气回路,应经操作试验,并确认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等回路均可靠无误后方可启动。转动机械在初次启动时,就地应设有紧急停车装置。

4 干燥电气设备或元件,均应控制其温度。干燥场所不得有易燃物,并应有适用的消防器材。

5 严禁在组合式阀型避雷器上攀登或进行作业。

6 10kV 及以上升压站(配电室)进行扩建时,已就位的设备及母线应接地或屏蔽接地。

7 在运行的升压站及高压配电室内搬动较长物件时,应放倒搬运,并应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

8 邻近带电体作业时,应使用绝缘梯子,严禁使用铝合金材质或其他易导电的梯子。

9 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或带有金属丝的皮卷尺进行测量工作,应采用木尺或其他绝缘量具。

10 电气设备设施拆除。

1) 应确认被拆的设备或设施不带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2) 不得破坏原有安全设施的完整性。

3) 防止因结构受力变化而发生破坏或倾倒。

4) 拆除旧电缆时应从一端开始,严禁在中间切断或任意拖拉。

5) 拆除有张力的软导线时应缓慢释放,严禁突然释放。

6) 弃置的废旧动力电缆头,除有短路接地线外,应一律视为有电。

11 电容器试验完毕后必须立即进行放电。已运行的电容器组需检修或扩容时,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应先进行放电。

12 起吊、装卸大型或精密设备,应事先由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6.3.2 盘、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动力盘、控制盘、保护盘等应在土建条件满足安装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与热机安装交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 盘柜拆箱后应立即将箱板等杂物清理干净。

3 盘柜运输时,应做好防倾倒和防止盘柜损坏措施,并设专人统一指挥。

4 盘柜移动时,应人力充足,统一指挥,狭窄处应有防挤伤措施。

5 备用的盘柜孔洞,应有防止人员踏空和物品掉落的措施。

6 盘柜底部加垫时不得将手或脚伸入盘底,单面盘并列安装时应做好防止靠盘时挤手的措施。

7 盘柜在安装固定好以前,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8 安装设备时应有人扶持设备。

9 在墙上安装操作箱及其他较重的设备时,应设置临时支撑,待固定好后方可拆除。

10 动力盘、控制盘、保护盘内的各式熔断器,直立布置时上口接电源,下口接负荷。水平布置时左侧接电源,右侧接负荷。

11 新装盘的小母线在与运行盘上的小母线接通前,应采取隔离措施。

12 在已运行或已安装仪表的盘上补充开孔前应编制施工措施,开孔时应防止铁屑散落到其他设备及端子上。对于邻近的因震动可引起误动作的保护装置应申请临时退出运行。

13 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屏、保护盘、控制盘、热控盘及各式操作箱等需要部分带电时:

1) 带电前应清除杂物,电缆防火施工应完善。

2) 应有围栏或门禁、防雨、防潮、防火等措施。

3) 需要带电的系统应安装、调试、检查完毕,设置明显的盘柜已带电警告标志。

4) 带电系统与非带电系统应有明显可靠的隔离措施,确保非带电系统无串电的可能,并应设警示标识。

5) 拟带电的系统和设备,宜设专门的组织和人员负责管理。

14 在已带电的盘、柜上作业时:

1) 应办理工作票,带电部分与非带电部分用绝缘物可靠隔离。

2) 了解盘内带电系统的情况。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绝缘鞋和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3) 工具手柄应有绝缘并采取防坠落措施。

4) 设监护人。

15 在带电体周围安装盘柜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保持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6.3.3 母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软母线架设和硬母线安装

1) 测量软母线档距时,应确保绳、尺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

2) 新架设的母线与带电母线靠近或平行时,新架设的母线应接地,并保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离措施。

3) 母线架设前金属附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构架横梁应牢固。

4) 清洗线夹时,应在通风良好、无其他易燃物品处进行,作业区域严禁烟火。清洁用品的回收应定点存放。

5) 放线应统一指挥,通信畅通,线盘应架设平稳。放线速度不宜过快,推转线盘的人员不应站在线盘的前面。当线盘上的导线即将放尽时,应缓慢放线,且线盘上导线的盘绕圈数不少于6 圈。

6) 在挂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逗留或行走。

7) 紧线应缓慢,并随时检查导线无卡塞、钩挂现象,严禁跨越正在收紧的导线。

8) 切割导线时,应将切割处的两侧扎紧并固定好。

9) 软母线引下线与设备连接前应进行临时固定,不得任其悬空摆动。

10) 在软母线上作业,宜使用高空作业车,使用竹梯或竹杆横放在导线上骑行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骑行作业母线的截面一般不得小于120mm2

11) 压接软母线所用油压机的压力表应完好,压接过程中应设专人监视压力表读数,严禁超压或在夹盖卸下的状态下使用。

12) 绝缘瓷瓶及母线不得承重。

13) 硬母线焊接时应通风良好,作业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并应按本部分4.13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大型铝合金管形母线应采用吊车多点吊装,吊具应采用尼龙吊装带;支持型母线就位前施工人员严禁登上支持绝缘子。

15) 母线悬空连接时,人员应在牵引绳受力面的外侧,严禁跨越牵引中的绳索和导线。闪电、雷雨天气严禁作业。

2 软母线爆破压接

1) 进行母线爆破压接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2) 爆破压接单次作业不得超过两个接头,作业时严禁吸烟。

3) 炸药、导火索、导爆索及雷管应分别存放并设专人管理,由专人领用,用后应立即将剩余的炸药及雷管退库。

4) 药包应在专设的加工房内制作,室内严禁烟火。作业人员不得穿带钉子及铁掌的鞋。雷雨天气严禁填装药包。装药应用木棒、竹棒轻塞,严禁用力抵入或用铁器捣实。药包装雷管的作业应在爆破现场于爆破前进行。

5) 在运行的升压站内进行爆破压接时,严禁使用电雷管或将电雷管改作火雷管使用。

6) 导火索在使用前应做燃速试验,其长度应使点火人离开后到起爆之间的时间不少于20s,且不得短于

200mm

7) 切断导爆索及导火索应使用锋利的子,严禁使用剪或钳子。雷管与导火索连接时,应使用专用钳子夹雷管口,严禁碰触雷汞部分及用牙咬雷管口或用普通钳子夹雷管口。

8) 爆破点离地面一般不得小于1m,离瓷件一般不得小于5m。人员应离开30m 以外。距爆破点50m 以内的建筑物玻璃窗应打开,并挂好风钩。

9) 放炮时,应通知周围作业人员及电气运行值班人员,并设警戒。

10) 遇有盲炮时,应待15min 后方可处理。

11) 爆破作业的其他安全规定应按本部分5.4 的有关规定执行。

6.3.4 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敷设

1) 装卸、运输电缆时,应有防止电缆盘在车上、船上滚动的措施。盘上的电缆头应固定好。电缆盘严禁从车上、船上直接推下。滚动电缆盘的地面应平整,破损的电缆盘不得滚动。滚动时应顺着电缆盘上箭头指示或电缆的缠紧方向,操作人员应站在电缆盘前进方向的侧后方。

2) 敷设电缆前,电缆通道、电缆沟及电缆夹层内应清理干净,无杂物、积水,并应有足够的安全照明。

3) 在开挖直埋电缆沟时,应取得有关地下管线等资料,否则在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加强监护。在确认地下无其他管线时方可用机械开挖。

4) 敷设电缆时,电缆盘应架设牢固平稳,盘边缘与地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00mm,电缆应从盘的上方引出,

速度不得过快。引出端头的铠装如有松弛则应绑紧。

5) 敷设电缆应由专人指挥,统一行动,并有明确的联系信号,不得在无指挥信号的情况下随意拉引。

6) 高处敷设电缆时,作业面应安全可靠。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电缆架或吊架。

7) 进入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时,应取得运行单位的同意,办理工作票,采取安全措施,并设监护人。

8) 用机械敷设电缆时,应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加强巡视,并有可靠的联络信号。放电缆时,应特别注意多台机械运行中的衔接配合与拐弯处的情况。

9) 电缆通过孔洞、管道或楼板时,两侧应设监护人,入口侧应有防止电缆被卡或手被带入孔内的措施,出口侧的人员不得在正面接引。

10) 敷设电缆时,拐弯处的施工人员应站在电缆外侧。

11) 临时打开的隧道孔应设遮栏或标志,完工后立即封闭。

12) 敷设电缆时,不得在电缆上攀吊或行走。

13) 电缆穿入带电的盘内时,盘上应有专人接引,并采取防止电缆触及带电部位的隔离措施。

14) 进入电缆竖井、沟道敷设电缆时,应符合本部分4.10.3 的要求。

2 电缆头制作及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缆头制作时,应保持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手套。

2) 电缆头制作及接线时,应配置适用的灭火器材,周边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结束后及时清除杂物。

3) 制作阻燃电缆的电缆头时,应有防止纤维吸入体内及刺激皮肤的措施。

4) 制作铠装电缆的电缆头时,应做好截取部位的绑扎。

5) 邻近带电体接线时,应做好隔离和绝缘措施,设专人监护。

6.3.5 蓄电池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蓄电池室应在设备安装前安装好照明、通风和温度调节设施,照明和通风设施的控制开关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并做明显标识。

2 蓄电池设备安装完成后,室内严禁明火作业。

3 蓄电池设备充电后,作业人员进入室内应穿着防静电服。

4 蓄电池室应备有足够的小苏打溶液和清水等急救用品,并贴有明显的标志,分别存放。

5 蓄电池室应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6.3.6 发电机及电动机安装(电气部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工拆卸或安装电动机部件时,两人抬运的重量不得超过

100kg,抬起高度不得超过1m

2 在干燥房内对电动机进行干燥时,应有防火措施。干燥房内不得有易燃物,并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3 开启式电动机在安装期间应有防止杂物掉入电动机内的措施。

4 在滑环上打磨碳刷时,应在不高于盘车的转速下进行。打磨碳刷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及防护眼镜。

5 发电机引出线绝缘包扎时,应加强通风,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品,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

6 发电机现场干燥应符合制造厂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6.3.7 变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充氮变压器器身检查,在没有排氮前,任何人不得进入油箱。当油箱内的含氧量未达到18%以上时,人员不得进入。

2 内部检查过程中,应向箱体内持续补充露点低于40的干燥空气,以保持含氧量不得低于18%。充氮变压器注油排氮时,任何人不得在排气孔处停留。

3 大型油浸式变压器在放油及滤油过程中,外壳及各侧绕组应可靠接地。

4 变压器吊芯检查时,不得将铁芯叠放在油箱上,应放在事先准备好的大油盘内或准备好的干净支垫物上。在松下起吊绳索前,不得在铁芯上进行任何作业。

5 变压器吊罩检查时,在未移开外罩或未做可靠支撑前,不得在铁芯上进行任何作业。

6 变压器吊芯或吊罩时应起落平稳,吊装时应设专人监护,严禁碰撞铁芯。

7 进行变压器内部检查时,通风和照明应良好,并设专人监护;工作人员应穿无钮扣、口袋的工作服,穿耐油防滑鞋,带入

的工具应拴绳、登记、清点。严禁工具及杂物遗留在变压器内。

8 外罩法兰螺栓应对称、均匀地松紧。

9 检查变压器铁芯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梯子,严禁攀登引线绝缘支架上下。

10 变压器附件有缺陷需要进行焊接处理时,应放尽残油,除净表面油污,运至安全地点后进行。

11 变压器引线焊接不良需在现场进行补焊时,应采取绝热和隔离措施,并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12 储油和油处理现场应配备足够可靠的消防器材,制定具体的消防管理方案;场地应平整、清洁,10m 范围内不得有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6.3.8 变压器干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进行干燥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交底。

2 变压器干燥使用的电源及导线应经计算,电路中应有过负荷自动切断装置及过热报警装置。

3 变压器干燥时,应根据干燥的方式,在铁芯、绕组或上层油面上装设温度计,严禁使用水银温度计。

4 变压器干燥应设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应经常巡视各部位温度有无过热及其他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干燥现场。

5 采用短路干燥时,短路线应连接牢固,使用裸线时应采用安全电压,并应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6 采用涡流干燥时,应使用绝缘线。

7 使用外接电源进行干燥时,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8 采用真空热油循环进行干燥时,其外壳及各侧绕组应可靠接地。

9 变压器干燥现场不得放置易燃物品,并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6.3.9 断路器及互感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搬运开关设备。

1) 隔离开关、型开关的闸处在断开位置时。

2) 油断路器、真空断路器、六氟化硫断路器、自动空气断路器、传动装置以及有返回弹簧或自动释放的开关,处于合闸位置且未可靠闭锁。

2 在调整、检修开关设备及传动装置时,应有防止开关意外脱扣的可靠措施,作业人员应避开开关可动部分的动作空间。

3 对于液压、气动及弹簧操作机构,严禁在有压力或弹簧储能的状态下进行拆、装或检修工作。

4 放松或拉紧开关的返回弹簧及自动释放机构弹簧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得快速释放。

5 凡可慢分慢合的开关,初次动作时不得快分快合。空气断路器初次试动作时,应从低气压做起。施工人员应与被试开关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设置防护隔离设施。

6 就地操作分合空气断路器时,工作人员应戴耳塞,并应事先通知附近的作业人员,特别是高处作业人员。

7 在调整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安装设备连线和引下线时,严禁攀登套管绝缘子。

8 隔离开关采用三相组合吊装时,应检查确认框架强度符合起吊要求。

9 断路器、隔离开关安装时,在隔离刃及动触头横梁范围内不得有人作业。必要时应在开关可靠闭锁后方可进行作业。

10 室内设备充装六氟化硫气体时,应开启通风系统。严禁用明火加热气瓶。

11 检修六氟化硫断路器时,设备内的六氟化硫气体不得向大气排放,应采用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检测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回收时,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侧。需拿取容器内的吸附物时,工作人员应戴橡胶手套、护目镜等劳动防护用品。

12 六氟化硫气瓶的搬运和保管。

1) 六氟化硫气瓶的安全帽、防震圈应齐全,安全帽应拧紧;搬运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溜放。

2) 六氟化硫气瓶应存放在防晒、防潮和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靠近热源和油污的地方,阀门上严禁油污和水。

3) 六氟化硫气瓶不得与其他气瓶混放。

13 瓷套型互感器注油时,其上部金属帽应接地。

6.3.10 GIS 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设备安装时,建筑门窗、孔洞应封堵完成,照明、通风设施良好,具备投用条件。

2 室外设备安装时,工作区域内应设防风、防尘的围挡,现场应整洁干燥、无积水和污染气体。区域内的孔洞及沟道应有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3 预充氮气的箱体应先经排氮,然后充干燥空气,箱体内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必须达到18%以上时,安装人员才允许进入内部进行检查或安装。

4 室内设备充注六氟化硫 气体时,周围环境相对湿度应不大于80%,同时应开启通风系统,避免六氟化硫气体泄漏到工作区。

5 GIS 充装六氟化硫前应经过真空严密性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入,应设专人负责。

6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器身内照明应使用24V 以下安全电压。

7 GIS 安装过程中,工器具应登记造册,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查核对。

8 GIS 气室内部有六氟化硫气体时严禁打开气室。

9 焊接时,应有防火、防爆、防烧伤、防触电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离焊接点至少10m 以上。

10 进行六氟化硫充气时,气室应干燥,工作人员应戴手套,严禁用明火加热气瓶。充气时应缓慢充入,并有专人监视气室的压力情况。

6.3.11 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大型电钻或扳钻在管道、联箱上钻孔时,钻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并固定牢固,还应有防止滑钻、钻头松脱、钻体坠落及管道滚动等安全技术措施。

2 丝扣连接的高、中压插入式温度计,应用固定扳手紧固,操作时应站稳,用力不得过猛。

3 在与运行系统已连接好的或已充压的,及可能由于阀门泄漏而充压的设备或管道上开孔、安装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等时,应办理工作票,并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在无可靠隔离装置或残压未放尽时施工。

6.3.12 管路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场内搬运较长的钢材、管材时,应两人以上进行。管材等成束吊运时,应捆扎牢固。在施工地点存放的管材,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平放,严禁竖立。

2 仪表管敷设后,如不能及时焊接,应固定牢固。

3 汽、水仪表管的排污漏斗应有盖或使用小联箱。

4 管路敷设完毕后,应对管道连接的正确性进行检查。高压管道上严禁装设低压设备。

5 试验用的压力表应事先校验合格。压力试验过程中,当压力达到0.49MPa 以上时,严禁紧固连接件或密封件。

6 检查及疏通堵塞的仪表管时,严禁人体对着管口或锯开的锯口。疏通时,应先关一次门。

6.3.13 执行机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存、搬运执行机构时,应按厂家要求进行,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2 吊装执行机构时,应起落平稳。

3 执行机构应安装牢固,不妨碍通行。

4 严禁将执行机构作为起吊和拖运物件的吊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