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3.1.7.2锅炉专业7.2 锅 炉 专 业 7.2.1 通用规定: 1 燃油系统、制粉系统、输煤系统各区域应有可靠、适用的消防设施。 2 锅炉启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汽温、汽压变化速率。 3 锅炉在启动中应防止炉膛出口烟温超过规定值。 4 给煤机在运行中发生卡、堵时,严禁用手直接清理。 5 蒸汽吹管时,汽轮机盘车及真空系统应具备投运条件。条件不具备时,应有防止蒸汽进入汽轮机的隔离措施。 6 试运过程中应对飞灰可燃物进行监测,飞灰可燃物含量超出正常水平时,应采取防爆燃措施。 7.2.2 锅炉本体及系统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冷态通风及炉内空气动力场试验进行吹扫前,应通知参加试验人员避开风口。 2 锅炉上水后应标定汽包就地水位计零位,并与操作员站水位进行核对。 3 冲洗汽包、汽水分离器水位计时,工作人员操作水位计阀应站在侧面。开、关阀门时,应缓慢小心,并选择好躲避路线。 4 锅炉点火启动过程中应监视本体热膨胀情况,发现膨胀异常,应停止升温升压,采取消除措施。 5 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时,应在炉膛负压工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作业人员应站在门、孔侧面,并选好躲避路线。 6 观察锅炉炉膛内燃烧情况时,应戴防护眼镜。严禁站在看火孔、检查门正对面观察。 7 作业人员应避免在循环流化床等正压锅炉的人孔门及与炉膛连接的膨胀节处长时间停留。 8 安全阀整定: 1) 安全阀校验时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参加安全阀校验的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系统及阀门特性、技术要求、安全阀校验措施的具体步骤。 2) 电动释放阀起跳后不回座时,必须立即关闭隔离门,采取降压措施,确认无泄漏后方可处理。 3) 安全阀调整期间严禁靠近主安全阀。 4) 锅炉安全阀校验和蒸汽严密性试验时,向空排汽阀或压力控制阀(PCV)应操作灵活,并置于手动操作位置。 9 锅炉蒸汽严密性试验时的全炉检查,应两人及以上共同进行。 10 当炉膛已经灭火或已局部灭火并濒临全部灭火时,严禁投运助燃油枪。当锅炉灭火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给(含煤、油、燃气、制粉乏气风),重新点火前应对炉膛进行充分通风吹扫。 11 锅炉首次升温升压过程中热紧螺栓时,应由专业人员用标准扳手操作,严禁接长扳手的手柄。操作人员应处在躲避可能有汽或水泄出的位置。 12 除焦时,工作人员应穿着防烫伤工作服、工作鞋,戴防烫伤面罩、手套,使用专用工具。 13 进入停运的炉膛内部、设备内部、保温罩壳、烟风系统、煤粉系统等工作时: 1) 应按照操作规程降低设备或系统的温度,严禁急速降温。 2) 与工作部位相连的系统应可靠地隔断。 3) 设备壁温降至50℃以下方可打开孔门。 4) 开启孔门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孔门的正面,应有人监护。 5) 设备、系统内部温度降至40℃以下且经确认无安全威胁时,工作人员方可入内。工作时外部应设专人监护,并保持设备、系统内通风良好。 6) 在内部工作时,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使用电动工器具时,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 汽包人孔门开启前,应采取卸压、降温措施,待内部压力为零后,缓慢松开人孔门锁紧螺母,待验证内部无剩余热蒸汽后,方可打开人孔门。 8) 进入汽包内作业,汽包内部的管孔应盖好,作业人员离开汽包时人孔门应加网状封板。 9) 作业完毕后,应清点人数和工器具、材料,确认无误方可封闭。 14 吹管系统及固定支架应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验收合格。 15 吹管排汽口应加装消音器,工作人员应佩戴耳塞。 16 吹管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吹管管道及消音器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17 吹管消音器周围应加装防护围挡,排汽口不得对着设备或建筑物。排汽口和所有临时管应设警戒线,并悬挂“严禁入内”、“禁止通行”、“小心烫伤”等警示牌,并设专人巡护。 18 吹管前应发布公告,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做好防护,不得在吹管排汽影响范围内进行高处作业。 19 吹管时现场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0 锅炉蒸汽吹管拆装靶板。 1) 拆装靶板前,应与当值人员联系,确认吹管临时门关闭并切断电源,关闭临时门的旁路门。 2) 再次开启临时门时,应确认靶板更换人员已经离开。 21 预吹管前,应充分暖管疏水。吹管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汽包的饱和温度下降小于42℃。 22 采用二阶段工艺吹管时,再热器入口应加堵板。 23 煮炉碱液的配制与添加。 1) 碱液箱应做严密性试验。 2) 碱液箱应加盖并放在安全可靠处。 3) 配制碱液应在安全可靠的地点进行,加水、加碱应缓慢进行。 4) 确认炉内无压力后方可向炉内注入碱液。 7.2.3 锅炉附属机械及辅助设备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滤清器以及其他零件的清洗应按本部分4.7.2 中第2 款规定执行。 2 空气预热器的消防系统和水冲洗系统在锅炉启动前应具备投入条件,火灾报警装置应完整可靠。 3 空气预热器试运前应将内部杂物清理干净,并进行转子蓄热元件通透性专项检查。 4 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在锅炉启动、低负荷、煤油混烧、烟气侧压差增加等工况下,应连续吹灰。停炉期间应检查积油、积灰情况,并加大锅炉通风量进行专门吹扫。 5 采用等离子及微油点火方式启动的锅炉,应加强尾部受热面、空气预热器吹扫。 6 轴流风机不得在喘振工作区运行。 7 磨煤机运行及停运后应密切监视磨出口温度,温度过高时可投入磨煤机消防蒸汽。 8 制粉系统停止运行后,应对输粉管道进行充分的通风冷却和吹扫。磨煤机紧急停运后,应有防止积粉自燃的措施。 9 配置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的锅炉,一次风机试运时,应先启动密封风机对各点进行密封。 10 储仓式制粉系统,应定期降粉,长期停炉前粉仓应空仓。 11 发现制粉系统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系统内有自燃现象时,应及时投运灭火系统。 12 当制粉系统截断门未关闭时,严禁打开检查门。 13 进入煤粉仓作业前,应放空仓内煤粉,检查仓内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含氧量,确认具备条件后方可进入,必要时应进行活物试验,严禁给人供纯氧。 7.2.4 输料、除灰、除渣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燃气系统进介质前: 1) 接地电阻和防静电装置应安装、验收合格。 2) 燃油、燃气系统严密性试验合格。 3) 燃气系统应用惰性或其他不活泼气体置换合格。 4) 系统设计有化学防腐保护时,保护系统应按设计施工完毕,运行正常。 2 带式输送机不宜带载启动。带式输送机启动前应确认输送带及周边无人。 3 非紧急状况下,严禁触碰带式输送机紧急停止保护。 4 通过带式输送机应走人行过桥,严禁跨越带式输送机或在带式输送机上行走。 5 严禁在运行的皮带上传递工具、材料。 6 带式输送机运行时,严禁人工清理皮带滚筒上的粘煤和其他物料。 7 人工清理落煤管堵煤时,工具应置于身体的侧面,不得用身体顶着工具工作。 8 人工清理灰斗堵灰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灰管开口的正对面。 9 严禁在运行中的桥式起重机抓斗下停留、通行。 10 进入石灰石输送走廊应佩戴口罩、护目镜。 11 检修捞渣机、斗轮提升机等链条式输送机械时,不得将手伸入链条与链轮之间。 7.2.5 除尘系统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尘器运行时严禁打开人孔门。 2 除尘器投入运行期间应监视灰斗灰位,当灰位超过高位报警值时,应立即采取降低灰位的措施。 3 锅炉点火时,除尘器应连续排灰,严禁灰斗存灰。 4 灰斗加热测温装置应远离进风口、排灰孔、人孔。 5 布袋除尘器应严格控制入口烟气温度。 7.2.6 脱硫系统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人员进入脱硫系统增压风机、烟气换热器、脱硫塔、烟道前,应充分通风换气、排水,严禁进入空气不流通的作业场所进行工作。 2 脱硫系统运行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烟道挡板门,严禁停止增压风机、氧化风机、浆液循环泵、烟气换热器等设备的运行。 3 进行脱硫塔检修前,必须将脱硫塔内浆液、塔内高处有可能坠落的结垢体及腐蚀物全部清除。 4 所有衬胶、涂磷的防腐设备上(脱硫塔、球磨机、衬胶泵、烟道、箱罐、管道等),不得进行明火作业。确需进行作业时,应有防止火灾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 石灰石浆液和石膏排除系统停止运行时,应严格执行顺控程序操作,尽快排放石灰石、石膏管道和容器中的浆液,并用工艺水冲洗干净。 6 冬季寒冷地区,停止脱硫系统运行后,必须将管道内液体及时排放干净。 7 吸收塔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办理工作票,同时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必须处于可靠备用状态。 8 除雾器严禁站人或堆放物料。 9 石灰石制浆系统斗提机运行时,严禁打开手孔进行检查。 10 石灰石卸料机在运行时,严禁打开手孔,伸手检查卸料机内部叶轮。 7.2.7 脱硝系统试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脱硝剂添加作业时应佩戴防毒面具,室内通风良好,并应专人监护。 2 脱硝剂储存、制备区应设“严禁烟火”等明显警示标识,区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搭建临时建筑。 3 脱硝装置区、脱硝剂制备区应配置氨气探测器,并在高处明显部位安装风向指示装置。 4 氨区卸氨时,应有专人就地检查,发现跑、冒、漏立即进行处理。严禁在雷雨天进行卸氨工作。 5 脱硝系统发生脱硝剂泄漏时应及时切断脱硝剂的供给,并对泄漏点用水喷淋。 6 氨气泄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并采取阻止氨气继续泄漏的措施。 7 氨系统首次充氨时: 1) 氨区电气设备、防爆设施、跨接线完整、可靠。 2) 系统气密性试验合格。液氨储存罐的喷淋冷却系统应试验合格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3) 系统氮气置换完成,检测氮气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 充氨。 4) 氨系统氮气置换时,应告知施工区域内作业人员暂停作业。 8 氨系统设备运行时,不得敲击或带压检修,不得超压;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9 脱硝系统在启动前和停运后,应对液氨卸料、储存、蒸发和输送等设备、容器和管道进行氮气吹扫。 10 脱硝还原剂制备区开关阀门的扳手和检修使用的工具应为铜制工具。进入脱硝还原剂制备区作业应使用防爆手电筒、防爆照明设备和防爆风机。 11 锅炉运行中,下列情况应停止喷氨。 1) SCR 进口烟气温度超出322℃~420℃范围。 2) SCR 反应器没有烟气流过。 12 在脱硝系统的运行过程中,当残氨量超标时应减小喷氨量或停止脱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