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3.8.1.3主要检查工作9.3 主要检查工作 9.3.1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 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记录。 4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情况。 6 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7 安全自查及问题整改情况。 8 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动态控制情况。 9.3.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的安全检查签证申请,并组织进行安全检查签证,通过后准许使用。安全检查签证表应按本规范表B.0.24的要求填写。 9.3.3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消防标志标识、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满足消防要求。 9.3.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重要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 9.3.5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 9.3.6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的安全检查检查签证申请,并组织进行安全检查签证,通过后准许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3.7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2 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情况。 4 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5 安全工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6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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