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知识系统

DJ-3.8.3.1施工阶段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

11.2 施工阶段安全管理的监理工作

11.2.1项目监理机构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2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4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识设置情况。

6 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

7 安全自查及问题整改情况。

8 重大危险源识别和动态控制情况。

9 应急演练情况。

11.2.2 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对人员资格进行动态管理。

11.2.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现场验证、计量、审核。

11.2.4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审查。程序性、符合性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程序性审查包括的主要内容:

1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符合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等职能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2)专项施工方案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实行分包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由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后,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通过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 符合性审查包括的主要内容: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现场实际情况。

2)拟投入的资源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3)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参数、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操作要求具有针对性。

4)危大工程施工的组织保障、技术措施、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措施具有针对性。

11.2.5 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需修改完善的,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经论证不通过的,施工单位应修改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

11.2.6 危大工程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11.2.7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安全检查签证申请,并组织进行安全检查签证,通过后方可准许使用。

11.2.8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燃气发电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及危险作业项目进行旁站监理,并监督落实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安全施工措施。特殊作业、危险作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特殊作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大型设备、构件起吊运输(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物件)

2爆破、爆压及有限空间作业

3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

4邻近高压线路施工

5进入高压带电区、电厂运行区、电缆沟、氢气站、乙炔站及带电线路作业

6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

7)盲板抽堵作业。

2 危险作业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起重机满负荷起吊

2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3移动式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及其附近作业

4起吊危险品

5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物件和精密、价格昂贵设备的装卸及运输

6)易燃易爆区动火作业。

7高压带电作业及邻近高压带电体作业

8)特殊高处脚手架组装拆卸工作。

9大型起重机械拆卸、组装作业

10水上、水下作业

11沉井、沉箱作业。

12土石方爆破

11.2.9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包括下列主要工作内容:

1 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2 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标识设置情况。

4 交叉作业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 安全工器具、安全设施以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置和使用情况。

6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状态。

7 安全防护措施设置情况,人员违章情况。

8 安全隐患情况,以及按照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整改实施情况。

9 监理整改指令执行情况,工程暂停令执行情况。

11.2.10项目监理机构对危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公告牌设置情况。

2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情况。

4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5 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登记情况。

6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7 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8 施工作业票办理情况。

9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履职情况。

10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情况。

11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11.2.11 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检查在专业工程方面还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基坑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基坑变形情况。

2)基坑降水情况。

3)边坡支护情况。

4)基坑周边堆载情况。

5)基坑内气体含量检测及通风情况。

6)基坑支护拆除顺序等。

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架体地基基础周边排水情况。

2)基础沉降情况。

3)架体变形情况,立杆、水平杆、斜撑杄、剪刀撑、连墙件及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4)影响支撑架地基安全的范围内应无挖掘作业。

5)现浇混凝土施工时安全人员及监护人员到岗情况。

6)框架结构中连续浇筑顺序。

7)浇筑施工过程中,模板支撑系统的变形情况。

8)在模板及支撑体系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防火措施及专人监护情况。

9)拆除顺序和方法。

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装、拆卸作业警戒区设置情况。

2)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作业顺序和方法。

3)塔式起重机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

4)多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时,防碰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塔式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变形磨损情况、钢丝绳损伤程度、安全装置齐全情况。

6)附着式塔式起重机附着装置的拆卸顺序和方法。

7)拆卸完毕后场地清理情况。

4 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作业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起重吊装作业现场警戒及安全警示标志。

2)塔式起重机起吊前检查吊具与索具,确认合格。

3)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重量限制器及变幅、行走、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合格。

4)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按照标明位置绑扎。

5)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

6)吊索与吊物棱角之间防护情况。

7)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保持垂直。

8)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

9)夜间吊装作业照明情况。

5 流动式起重机起重吊装作业(主变压器就位安装、顶板梁吊装、燃机模块吊装、除氧器、高低压加热器吊装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起重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幅度限位器、支腿回缩锁定装置、防止起重臂后倾等安全装置可靠有效。

2)起重机支腿展开情况,支腿撑脚板下的枕木或钢板情况。

3)吊绳之间的夹角。

4)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保持垂直。

6 脚手架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搭设前材料检查,包括脚手管、扣件、可调托撑、脚手板。

2)底部底座或垫板、扫地杆设置情况。

3)立杆、横杆间距及连墙件、剪刀撑设置情况。

4扣件螺栓拧紧力矩控制情况。

5)脚手板设置情况。

6)架体防护及通道设置情况。

8)安全通道、临时防护及防雷情况。

9)拆除顺序。

7 拆除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拆除施工顺序。

2)作业面空洞封闭情况。

3)拆除过程结构状态。

4)管道及容器拆除时,内部残留物质确认。

5)高处拆除时,拆除的构件、材料堆放。

8 暗挖工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机械设备状况。

2)临时用电、安全用电。

3)逃生通道、应急照明及应急逃生标志。

4)隧道或顶管作业面与洞外通讯情况。

5)通风设施、排水设施。

6)消防器材配置。

7)隧道或管道内运输道路。

8)洞内加固支护措施。

9)顶管施工工作井支护措施和监测措施,上下爬梯设置。

9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区域防护与警戒情况。

2)外脚手架搭设情况。

3)动火作业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4)汽车吊、卷扬机、吊篮等施工设备情况。

5)专用吊具、吊索、支架等安全状况。

6)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

10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钢结构、网架及索膜结构堆放情况。

2)材料构配件卸货及搬运吊装过程中绑扎、卸货情况。

3)吊装临时拉线情况。

4)吊装机械安全装置情况。

5)吊装时吊索的夹角。

6)高空作业使用的小型手持工具和小型零部件防止坠落措施。

7)施工平面安全通道及通道两侧安全防护设置情况。

8)钢结构吊装后临时防雷接地情况。

11 人工挖孔桩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周围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变形情况。

2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情况。

3井下通风情况。

4防坠安全器配置情况。

5上下爬梯设置情况。

6应急软爬梯设置情况。

12 水上、水下作业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临水及水上作业平台、人行通道或跳板、安全防护栏杆设置情况。

2)水上救生器材配置情况。

3)水下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信号绳、供气管配置情况。

13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构件堆放及运输车道荷载情况。

2)起重设备型号、起吊位置、回转半径。

3试吊情况。

4构件受力情况、构件平衡性和绑扎情况。

14 施工用电工程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用电整体布设情况。

2各级配电箱接线情况、漏保设置情况。

3电缆布设情况。

4用电设备接线、绝缘、接地或接零情况。

5临时照明用电情况,尤其是特殊区域或部位照明。

6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15高压设备试验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试验场所接地情况。

2试验台及地面绝缘垫设置情况。

3高压设备金属外壳接地情况。

4试验前后放电情况。

5试验区域环境温度、湿度。

16有限空间作业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有限空间与其它系统隔离情况。

2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情况。

3通风情况。

4有限空间照明灯具及电压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

5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登记情况。

6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防装置配备及使用情况。

7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到位情况。

8作业完毕有限空间封闭情况。

17 锅炉水压试验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临时封头强度计算情况。

2试压泵周围围栏设置情况。

3水压试验区域封闭及警示情况。

4升压前现场检查情况。

5升压情况。

18 汽包吊装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汽包、钢丝绳、滑轮等与其他物体的距离。

2汽包倾斜角度及位置情况。

3提升速度。

4汽包水平位移速度。

19 发电机定子吊装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现场配置的起吊门架计算验收情况。

2桥式起重机主梁挠度。

3定子起升过程中倾斜角度和位置。

20 氢系统充氢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2氢系统严密性试验情况。

3发电机内可能漏入空气的所有管道隔断情况。

21 燃气管道置换及充气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燃气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吹扫清管、干燥等工作完成情况。

2保证空气与燃气不混合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置换气体的隔离长度。

4防止人窒息的措施落实情况。

5混合气体排放管道设置情况。

6放散隔离区禁止烟火及电火花落实情况。

7置换氮气合格后分段保压,检查系统及各隔离门的严密性,不应对管道直接通天然气进行查漏。

22锅炉酸洗作业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与化学清洗无关的仪表及管道隔离情况。

2现场通道、照明情况。

3应急药物配备情况。

4加药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23 锅炉、汽机管道吹扫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吹管排气管道支架和固定支架设计及验收情况。

2消音器周围防护围挡配置情况。

3排气口和临时管道警戒线及警示牌设置情况。

4现场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5现场专人巡护情况。

11.2.12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消防标志标识、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符合情况。

11.2.13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

11.2.14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11.2.15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安全管理资料,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监理台账,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台帐。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台帐。

3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台帐。

4 特种设备和主要施工机械管理台帐。

5 安全检查签证台帐。

6 分包管理台帐。

7 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台帐。

8 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11.2.16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监理例会上分析当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期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必要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

11.2.17 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