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3.2.1.16分包单位资格审查5.15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5.15.1 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报建设单位批准。 5.15.2 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分包单位的资格材料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 分包单位资质。 2 分包单位业绩。 3 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5 拟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 6 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的配置情况。 7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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