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知识系统

DJ-3.2.2.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6.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6.2.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平行检验。设备/材料/构配件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3的要求填写。未经审查通过的不得用于该工程,检验不合格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撤出工程现场。监理通知单应按本规范表A.0.4的要求填写。

6.2.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与主要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开箱验收,验收通过后予以签认,对开箱验收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由相关单位处理,并经项目监理机构确认。主要设备/材料/构配件开箱申请表应按本规范表B.0.14的要求填写,设备/材料/构配件缺陷通知单应按本规范表B.0.15的要求填写,设备/材料/构配件缺陷处理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16的要求填写。

6.2.3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施工过程质量进行巡视检查,并应按设置的见证点进行见证。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施工执行情况。

2 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外观质量情况。

3 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用于施工的主要机械、测量和计量器具的使用状态。

5 施工人员的工艺操作情况。

6 施工环境情况。

6.2.4 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报验的基础上,对停工待检点进行检查,复核要求并予以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6.2.5 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旁站点进行旁站,并应记录旁站情况。旁站监理记录表按本规范表A.0.5的要求填写。

6.2.6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6.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并予以签认后,施工单位方可隐蔽。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17的要求填写。其他情况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未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2 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采用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法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重新检验。

6.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认,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报验。检验批/分项工程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17的要求填写。

6.2.9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认,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报验。分部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表B.0.18的要求填写。

6.2.10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的应签署监理意见后报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验收,预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报验。单位工程竣工报验表应按本规范表B.0.19的要求填写。

6.2.11 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重新报验。

6.2.12 项目监理机构应接受并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2.13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或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正常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单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监理通知回复单应按本规范表B.0.20的要求填写。

6.2.14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复工。工程暂停令应按本规范表A.0.6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21的要求填写。

6.2.15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以及设备安装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跟踪检查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6.2.16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以及设备安装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跟踪检查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6.2.17 项目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