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3.4.1.18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5.17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 5.17.1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文件。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施工图纸满足开工需要,且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已完成。 2 施工方案已制定并经审查合格。 3 施工技术交底已完成。 4 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运行。 5 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审查合格。 6 物资、工程材料准备能满足本单位工程连续施工需要。 7 施工使用的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经检定合格。 8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审查合格,能满足施工需要。 9 现场测量控制网已复测合格。 10 现场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11 前序工程已验收合格并完成转序签证。 5.17.5 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热控专业工程开工条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相关的预留孔洞、基础等已完成,满足热控盘箱柜、仪表设备的安装要求。 2 与相关设备及管道已确认系统阀门及管道的位置。 3 相关的管道、阀门等施工进度满足热控仪表设备安装要求。 4 与设备及管道相关的电缆桥架、仪表管路主通道路径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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