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知识系统

DJ-3.3.4.6工程移交

工程移交

8.6.1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移交时应完成下列主要工作:

1 检查工程启动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签证完成情况。

2 在启动验收委员会宣布试运行工作结束后,应会同参加启动验收的各方共同签署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

3 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调试单位、施工单位和生产运行单位共同协商确定剩余工程和工程遗留问题清单及完成期限。

4 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