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知识系统

DJ-4.4监理人员职责

监理人员职责

4.2.1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7 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 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 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 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 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参与验收单位工程。

13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4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程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

4.2.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 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 签发工程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 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8 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2.3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 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 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 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 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 组织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7 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8 提出本专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措施,并开展监理检查。

9 进行工程计量。

10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1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2 参与收集、整理监理文件。

13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2.4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 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2 进行见证取样。

3 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 检查工序施工过程及结果,并做好检查记录。

5 指出工程现场问题,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