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知识系统

AG-3.1.5.7 特殊构筑物

5.7

5.7.1 烟囱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身施工时应划定危险区并设置围栏,悬挂警示牌。当烟囱施工在100m 以下时,其周围10m 范围内为危险区;当烟囱施工到100m以上时,其周30m范围内为危险区。危险区的进出口处应设专人管理。

2 烟囱出入口应设置安全通道,搭设安全防护棚,其宽度不得小于4m,高度以3m5m为宜。施工人员必须由通道内出入,严禁在通道外逗留或通过。

3 材料及半成品宜堆放在危险区以外,设置在危险区内的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4 烟囱施工井架必须安装防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 采用竖井架施工时宜搭设防护层,防护层设置间隔宜为20m,或与筒壁内牛腿标高一致。

6 筒身采用无井架滑模施工时,可以用灰斗平台代替筒身内的防护层。平台上应铺设煤渣、黄沙等防滑物,定期清理杂物。

7 各类防护层搭设:

1) 灰斗平台较高时,平台下应搭设防护层。

2) 操作室和混凝土料斗上部应搭设防护层。

3) 防护层或灰斗平台施工作业时,应停止防护层上部其他作业。

4) 筒身内外垂直交叉作业时必须有防护措施。

8 使用金属竖井架:

1) 管材在组装前应进行检查,不得有锈蚀、裂纹等缺陷。

2) 工作平台的允许荷载应经设计确定,并悬挂载荷警示标识。

3) 工作平台上铺设的木板与横木必须连接牢固,横木与钢圈宜采用抱箍螺栓连接方式,连接应牢固。平台木板厚度应不小于50mm,铺设平整。

4) 提升工作平台应统一指挥,升降应平稳、均匀。

5) 罐笼应有安全制动器并定期检验合格,严禁人货混载。

6) 施工人员应从井架内的爬梯上下,并应设安全自锁器作为垂直保护,严禁沿钢丝绳或竖井架攀登。内爬梯靠料斗一侧应设防护网,扶梯板应牢固齐全。

7) 竖井架的一个节点上不应同时挂两个滑车。

8) 吊架应经负荷试验合格,其外侧应设栏杆,两侧和下部应设安全网。

9 筒身采用无井架滑模施工时,井架平台设置:

1) 井架、平台及吊架应有设计、计算、设计详图、安装说明等技术资料,动载系数不小于1.3

2) 施工平台应经1.25 倍额定负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

4) 门架间距一般为1.5m1.7m多不得超过1.9m

5) 施工平台组装时,外半径应比烟囱外半径大1m

6) 施工平台上铺设的脚手板应选用50mm 厚的优质木板,并应逐块进行检查。平台铺设应平稳、牢固。

7) 平台及吊架的下方及内外侧均应设置全兜式安全网,并随筒壁升高及时调整,使其紧贴筒身内外壁。安全网内的坠落物应及时清除。

8) 平台四周应设置1.2m 高的栏杆,并围以孔眼不大于20mm 的铅丝立网或安全网立网。在扒杆部位下方的栏杆应用管道或角铁加固。

9) 平台上的扒杆或平吊臂应规定起重量。其吊钩应有防脱钩装置,扒杆宜在平台上由专人操作,由专人指挥。吊物应设溜绳,其下方严禁有人。

10) 平台下辐射梁两槽钢间的缝隙应满铺木板。

10 筒身采用滑模施工时,吊笼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上下信号必须一致,除音响信号外还应设灯光信号。

2) 吊物与乘人的吊笼必须分开,无论是单吊笼还是双吊笼均严禁人货混载。

3) 乘人吊笼的乘载人数应经计算确定,严禁超载。上下时,人体及物件不得伸出笼外;吊笼内部应设乘坐人员用的扶手。

4) 乘人吊笼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4

5) 井架上部必须装设限位开关,且不得少于两道;井架顶部应设置一道机械极限限位;吊笼底部应装设缓冲装置或自动停止装置。

6) 吊笼应采用双筒卷扬机或两台同型号的卷扬机。制动器必须可靠,除电磁制动器外,还应有手动制动器。卷扬机宜设超负荷制动装置。钢丝绳必须受力均匀;卷扬机房(棚)内应设专人监护。

7) 吊笼设置自动制动装置时,使用前必须对制动装置进行断绳保险试验,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抱刹块的磨损情况,并按规定及时更换。

8) 乘人吊笼两侧应设保险钢丝绳,吊笼进出口处应设两道铁链防护,其他三侧应用钢丝网封闭,吊笼上部的四角应做成圆形的,与平台内钢圈的间隙以150mm 为宜。

9) 吊笼应由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室。

10) 钢丝绳、导轮、滑轮、绳卡及地锚等均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性检查、维护。卷扬机留在滚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五圈。卷扬机使用时应设专人监护。

11) 除以上规定外,尚应按本部分4.6.4 的规定执行。

11 滑模施工:

1) 经常调整水平和垂直偏差。

2) 扒杆弯曲应及时调整加固。

3) 每班的施工速度必须得到控制,严防混凝土坍落。

12 钢内筒安装:

1) 施工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 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工作。

3) 安装使用的起重机械、液压设备、气动装置应按本部分4.6 的规定执行。

4) 采用起重吊装法安装时,起重机械基础载荷能力应经设计计算。

5) 采用液压顶升法或提升法安装时,单台液压顶升或提升设备的工作载荷不得超过额定压力;多台顶升或提升设备同时工作时,其设备性能应相同,大荷载不得超过设备允许总额定载荷的80%。顶升或提升前,设备应按说明书调试合格。

6) 采用液压提升法施工时,钢绞线切割应采用机械切割。

7) 采用气顶倒装法安装时,顶升压力不得超过逐节顶升的计算压力;顶升前,气顶设备应调试合格。

8) 筒体上应设置导向止晃装置。

9) 筒体施工除按上述规定执行外,尚应按《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78 的相关规定执行。

13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行灯照明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电压。严禁将电源线直接绑扎在金属构件上。高100m以上的井架顶部应装设航空指示灯。筒身施工宜备有备用电源。

14 平台上应配备适量的灭火装置或器材。易燃品应妥善保管。在平台上进行电焊或气割时,应选择适当位置并采取防火措施。

15 平台上多余的钢筋、模板等杂物必须在交接班前清理干净,并用扒杆或吊斗送下,严禁向下抛扔。

16 采用滑动模板工艺施工时,其脱模强度不得低于 0.2MPa

17 采用电动(液压)提模施工时,受力层混凝土强度值应根据平台荷载经过计算确定,低于该值时不得提升平台。

18 夏季、雷雨季节施工时,应注意天气变化情况,可能出现雷击危险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

19 烟囱工程施工,下列工作必须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1) 施工平台试压,扒杆试吊。

2) 外平台安装。

3) 乘人吊笼超载试验。

4) 施工平台调整。

5) 施工平台和井架拆除。

20 施工平台及井架拆除:

1) 划定施工危险区并设围栏,挂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2) 拆除前,应将平台平稳放置在烟囱筒壁上。拆除所用绳扣、钢丝绳、链条葫芦及其他机具应检查合格。

3) 临时预埋铁件应经计算,焊缝应检验合格。

4) 拆除工作应统一指挥,分工明确,通信畅通;拆除人员安全带应系挂在可靠处。

5) 拆除部件应随时吊下,小型零件吊运应使用接料桶,严禁抛扔;吊下的物件应及时转运。

21 拆除筒壁模板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5.7.2 冷却水塔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塔施工周围30m 范围内为危险区,应设置围栏,悬挂警示标识,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的进出口处应设专人管理。

2 水塔进出口应设置安全通道,搭设安全防护棚,其宽度不应小于6m,高度以3m5m 为宜。施工人员必须由通道内出入,严禁在通道外逗留或通过。

3 材料及半成品宜堆放在危险区以外,设置在危险区内的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4 提升井架、吊桥、缆风绳及地锚应经设计计算。

5 水塔施工必须安装防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 盘道架周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易燃物,道路应保持畅通;水塔、贮水池及盘道周围应做好排水措施;盘道架应定期检查,大风雨后应重新检查。

7 吊桥的提升必须统一指挥。提升后必须与井架卡牢。吊桥四周应设高1.2m 和中间栏杆与上、下构件的间距不大于500mm 两道栏杆。吊桥铺板应采用50mm 厚的优质木板并固定牢靠,搭接长度不得少于500mm。铺板严禁任意拆除或搬动。

8 施工人员严禁乘坐混凝土吊斗上下。

9 悬挂式操作架使用:

1) 操作架应经设计,焊接应牢固。

2) 操作架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设计规定,一般为380kg/m2。浇灌混凝土时,施工荷载应均匀,不得集中在一侧。

3) 操作架安装时,螺母必须拧紧,栏杆应完整、牢固,使用过程中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修。

4) 施工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拴在靠模板一侧的立杆或横杆上,不得拴在其他杆件上。

5) 在操作架下层工作时,应从指定地点上下,严禁任意攀越,且上、下过程不得失去保护。内外操作架必须拉设全兜式安全网。

6) 三角形吊架应悬挂牢固,吊钩应设锁环。拆三角架或模板时,必须使用吊脚手架。严禁从将要拆除的架子上跨越。

10 装卸操作架(三角架)及模板时,作业人员应背工具袋,撬杆应用绳系牢,工具、拆下的模板及零件应分散、均匀堆放。

11 拆除模板时,其下一节筒壁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施工技术规范的强度要求。

12 塔身施工所用移动照明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源线路应固定,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3 严禁筒壁和淋水装置施工交叉作业。

14 筒壁滑模施工:

1) 操作平台、吊桥及吊架等必须经设计计算,平台荷载不得超过规定,人员不得集中在一侧工作,材料、器具等应分散、均匀堆放。

2) 平台上不得堆放易燃物,并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

3) 爬升架提升前,应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后方可提升。

4) 所有电气装置必须接地可靠。

5) 内外脚手架必须设置安全网并拴挂牢固。组装滑升结构时,应对架子进行检查后方可攀登。

6) 使用升降机、混凝土吊斗和扒杆等应有统一的联系信号。安全制动装置应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

7) 在吊桥及系统提升过程中,升降机及吊桥均不得使用。

8) 吊装门架时,严禁人、物同时起吊。拆除门架时,扒杆每次挪动后应固定牢固。导向滑车走绳应正确,不得与混凝土摩擦。吊装及拆除工作均应由专人统一指挥。

9) 爬升架提升完毕、停电或电动机发生故障时,立即插好安全销。

15 风筒翻模施工:

1) 在操作架(三角架)下层作业时,应从指定地点上下,上下处设置爬梯。作业完毕及时将盖板复原。

2) 操作架(三角架)应经设计计算,必须设置斜支撑和水平连杆。各杆件之间应连接可靠。每次安装时,应对杆件和连接螺栓逐根检查,发现开裂、破损、弯曲、丝扣损坏等不得使用。

3) 内外操作架(三角架)必须布设全兜式安全网。操作架(三角架)上的脚手板,应铺平垫实。

4) 操作架(三角架)拆装前,应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后方可拆装。

5) 风筒施工照明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

6) 拆模必须里外模板同时拆装。

1 金属井架基础、中心、缆风绳及天轮等应定期检查合格。

2 安全网布设:

1) 塔内15m 标高处宜设一层全兜式安全网。

2) 塔外壁10m 标高处宜设一圈宽10m的安全网。

3) 顶层操作架的外侧应设栏杆及安全网。

4) 钢制三角形吊架下应设兜底安全网。

3 水塔内壁防腐涂料喷刷:

1) 应制定可靠的防中毒措施。

2) 采用空气压缩机喷涂时,疏通喷嘴时严禁对着人。

3) 手沾涂料时不得操作电气开关及空气阀。

5.7.3 沉井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沉井土方人力或机械开挖:

1) 人工开挖时必须设置牢固的爬梯。用机械吊运土方时,挖土人员应远离吊运区域下方,严禁在吊钩的正下方站立或通过。

2) 人工开挖上下交叉作业时,应有隔离保护措施。照明应充足,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3) 井内隔墙上应设有供潜水员通过的预留孔,井内障碍物及插筋应清除。

4) 井内应搭设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平台。潜水员的增压、减压及职业病防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 空气压缩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在空气洁净处,供气控制应有专人负责。

6) 作为水中作业用或作为降水措施的空压设备或真空设备,其备用量应为实际需要量的一倍。

7) 压气作业人员及潜水员应经训练并考试合格,非专业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8) 除上述规定外,尚应按本部分4.10.35.3 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沉井施工:

1) 沉井承垫木的规格及铺设方法应按总荷载计算确定。

2) 必须待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抽出承垫木。

3) 抽、拔承垫木应按施工方案规定的顺序进行。抽、拔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及隔墙下通过。

4) 沉井的内外脚手架如不能随沉井下沉,则应与沉井的

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

5) 沉井井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的栏杆螺栓和铁钉割掉。

3 沉井在淤泥质黏土或亚黏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采用活动平台,不得固定在井壁、隔墙或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时,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上升。

4 施工用抽水设备应有备用电源。

5 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并有人员不能离开时保证其安全的措施。沉井由不排水转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应经过观测,确认沉井稳定后方可下井工作。

6 采用套井与触变泥浆法施工时,套井四周应有防护措施。

7 在汛期进行沉井施工时,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及上游水文机关直接取得联系,准备足够的防汛器材,并应有保证施工人员因停电或其他自然灾害等遇险时能立即撤离危险区的措施。

8 近水或涉水工作人员均应穿着救生衣,并应备有救生船只。

5.7.4 顶管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管施工前应查明顶管沿线地下障碍物的情况,对管道穿越地段上部的房屋、桥梁等结构物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2 吊装顶铁或钢管时,严禁在吊臂回转半径内停留。往作业坑内下管时应有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道送入导轨就位。

3 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及时通知工具管头部操作人员停止冲出泥土。在长距离顶管施工中应加强通风。

4 因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冒顶塌方的措施。

5 管道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出的信号为准。顶进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发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

6 顶进过程中严禁站在顶铁两侧操作。顶进中应有防毒、防燃、防爆、防水淹的措施。

7 工具管中的纠偏千斤顶应绝缘良好,操作电动高压油泵时应戴绝缘手套。

5.7.5 取水构筑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前应收集下列资料:

1) 施工区域的地质、地下水位、水质、流向及渗透系数等资料。

2) 水位、流速、浪高、潮位和历史高、低水位资料,在寒冷地区应有河流结冰厚度、冻融期流冰大尺寸及其流速等资料。

3) 雨季起讫日期、暴雨情况、连续大降雨量。

4) 附近区域内的航道及航运情况。

2 施工过程中应与当地气象台、水文站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象和水文变化情况。

3 取水构筑物地下部分施工,宜安排在枯水季节或地下水位较低时进行。

4 凡在原有建(构)筑物、铁路、公路附近进行取水构筑物施工时,均应采取保证原有建(构)筑物安全的技术措施。

5 围堰在施工期间应加强观察、维护和必要的维修。

6 围堰拆除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及措施。

7 基坑开挖:

1) 施工过程中对基坑边坡应进行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2) 基坑边坡顶上的施工机械,应按边坡稳定性计算所规

定的位置设置,不得超越规定位置或移向边坡的边缘。

3) 基坑挖出的土方应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堆放位置与基坑边缘的安全距离,应通过边坡稳定性计算确定,一般不小于基坑深度的1.5 倍。

4) 除以上规定外,尚应按本部分5.35.4 的相关规定执行。

5.7.6 贮灰坝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贮灰坝施工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沉降观测。

2 汛与排水:

1) 山谷贮灰场和江、河、湖、海滩及滩涂灰场跨越汛期施工时,必须安排好灰场汇流面积内的泄洪和施工区域的排水,并制定汛技术措施。

2) 汛需要设置穿越坝体的临时排洪涵管时,其结构和施工质量均应满足坝体安全和汛泄洪的要求,并应防止上游的木料等漂浮物堵塞涵管。工程完毕后临时排洪涵管应可靠地封堵。

3) 施工期间应根据降雨强度制定排水措施,排水系统畅通。

4) 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泄洪设施和排水系统的维护管理。

3 坝基与岸坡处理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应采用自下而上或造成岩体倒悬的开挖方式。当坝基范围比较开阔且无上下干扰时,岸坡和坝基可同时施工,但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4 取料时的开挖应按本部分5.35.4 的相关规定执行。

5 在坝区附近取料:

1) 坝肩上下游不得取土。取土范围必须在坝肩坡脚线50m 以外,并保持坡度的稳定性。分期填筑子坝时,应在终坝肩坡脚线50m 以外取土。

2) 在坝脚外取土时,应离开坝脚线3 倍坝高以上距离,且不得小于10m

3) 取土深度应不大于坝高的一半;大于坝高的一半时,离开坝脚的距离应通过核算确定。

4) 当坝基为软土时,取土边线应满足设计要求。

6 坝体填筑:

1) 运输、平土和碾压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2) 施工期间应定期检查碾重,每周应对气胎碾压机的胎压力检查1 次~2 次。

3) 压实机械及其他重型机械在已经压实的土层上行驶时,不宜来往同走一辙。

4) 土坝临时坡面应做好排水。土坝填筑面应中部凸起向上、下游倾斜,斜墙的填筑面应稍向上游倾斜。

5) 冬季施工前应编制坝体冬季施工方案,做好料场选择,并采取适当的保温防冻措施。

5.7.7 煤码头施工应按《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JTS205-1 等水运交通行业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5.7.8 沉箱施工应按国家、水运交通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5.7.9 空冷岛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冷岛结构柱及设备吊装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2 空冷岛施工区域应设置围栏,设立警戒区封闭管理,并悬挂安全警示标识。

3 材料及半成品宜堆放在警戒区以外,设置在警戒区内的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4 空冷立柱施工脚手架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随施工进度分段验收。

5 空冷柱盘道架周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易燃物,通道应保持畅通。基础应做好排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