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知识系统

AG-3.1.6.4金属检验

6.4      

6.4.1 通用规定:

1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获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相应的许可种类和范围内开展工作。

2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防护知识及健康条件。

3 严禁将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借给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4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运输、保管、使用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丢失或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6.4.2 射线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对准备参加射线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查,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此项工作。

2 射线检测应配备射线监测仪。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防辐射眼镜、铅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和射线报警仪、个人剂量计。

3 射线检测工作人员及相邻的非工作人员接受照射的大允许剂量当量,不得超过《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 的规定。

4 γ 射源的存放

1) 应存放在专用的储藏室内,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的物质一起存放。贮存场所应采取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等安全技术措施,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领用制度。

2) 作业现场严禁存放射源。

3) 存放射源的容器必须经过计算和实测复核,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并标明射源名称后方可使用。一般距存放

射源的容器在0.5m 处的剂量率应低于3×105Sv/h

4) 存放射源的容器必须加双锁,钥匙分别保管。

5 γ 线射源运输

1) 托运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在现场搬运射源时,搬运人员一般应距射源容器不小于0.5m,容器抬起高度不得超过膝部;上下梯子时宜用起吊工具。

3) 射源运达目的地后应立即进行交接检查,确认完好,并办理交接手续。

6 采用 X 射线机检测

1) 操作人员应熟悉X 射线机的性能,掌握操作知识,不得单独操作。

2) X 射线机安置处的周围必须干燥。搬运或安放时,应避免强烈振动。

3) X 射线机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连接或拆除电缆时,应先切断电源。

4) X 射线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5) X 射线机在第一次试用或停放三天及以上后再启用时,应按规定进行一次X 射线管的训机。

6) 夏季X 射线机应避免在阳光下使用。

7 在施工现场进行射线检测

1) 射线检测应避开正常工作时间段,如不能避开,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 射线检测应履行告知手续,设置警戒区,悬挂醒目的警示标识,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并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内完成检测作业。

3) 夜间进行射线检测,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如设置自激式警灯等。

4) 射源处于工作状态时,操作人员严禁离开现场。

5) 射线装置应由专人操作,专人监护,如发生卡源,应在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处理。

6) 在高处进行射线检测,应搭设工作平台,并应将射线装置固定在牢固可靠处。

7) X 射线机的射线窗口侧宜设铅质滤光隔板。

8) 射源掉落时,应立即撤离现场全部人员,设专人守卫,并上报。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有组织地用仪器寻找。

8 射源的销毁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严禁自行处置。

6.4.3 渗透检测和磁粉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透检测剂储存地点应挑选冷暗处,且不得堆放,储存容器应加盖密封。

2 渗透检测作业时,应远离火源、热源且不小于 5m

3 检测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眼镜、乳胶手套、防毒口罩等。

4 安装心脏起搏器人员严禁从事磁粉检测作业。

5 严禁将渗透检测药品对人喷射。

6 磁粉检测时,检测仪器和被检测件应可靠接地。

6.4.4 金相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相机械制片。

1) 金相试样只应在砂轮侧面轻轻地磨制。当试片的厚度小于10mm 时,应经镶嵌后再进行打磨。

2) 严禁在磨片机旋转时更换砂纸、砂布。

3) 试样打磨、抛光时应握紧试样,并与磨面接触平稳,严禁两人同时在一个旋转盘上操作。磨光时,作业人员应佩带防护眼镜及防尘口罩。

4) 腐(浸)蚀、电解金相试样的化学药品试剂应按其性质分类储存和保管,配制、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熟悉药剂性质和操作方法;进行电解时,应严格控制电解液的温度及电流密度。

5) 倒注、配制或浸蚀化学浸蚀剂和电解浸蚀剂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镜、耐酸碱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

2 金相腐(浸)蚀、电解、复型的操作室应通风良好,并设有自来水和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

3 金相试验用过的废液应经处理达标排放,严禁将未经处理的废液倒入下水道。

4 现场进行金相试验时,应有防止试剂或溶液泼洒、滴落的措施;作业完毕后应将杂物、废液清理干净。

6.4.5 暗室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暗室应通风良好,室温宜控制在20℃左右。

2 工作人员在暗室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2h

3 暗室内应有安全红灯,电源线不得有裸露的带电部分并装设漏电保护器,电源控制应采用拉线开关。

4 工作台前应铺设绝缘垫。

5 不得在暗室内存放药品(显影液、定影液除外)及配制试剂。

6 暗室内的通道应平坦通畅,不得堆放杂物。

6.4.6 机械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力、压力及弯曲试验

1) 试验机主体压力台处应采用带保护罩的行灯照明。

2) 做拉力、压力和弯曲试验时,工作面上应有保护罩。

3) 夹放试样时,严禁启动试验机。

2 冲击试验

1) 试验前必须检查摆锤、锁扣及保护装置,应安全可靠,制动灵敏。

2) 试验时,应设置防护围栏,摆锤摆动方向前后不得站人或存放其他物品。

3) 手动冲击试验机安放试样时,应将摆锤移到不影响安放试样的低位置;严禁在摆锤升至试验高度时安放试样。

6.4.7 光谱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2 使用交流220V供电的光谱仪,应有可靠的接地线。作业时,不得将火花发生器外壳拿掉。

3 更换或调整电极时,应切断电源,激发电极已充分冷却。

4 移动光谱分析装置时应切断电源。

5 雨、雪天气不得在露天进行光谱分析作业。

6 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

7 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本部分 4.14 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工作时不应触摸电极架、直视弧光。

9 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除应按本部分4.13.116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采取下列防止触电的措施:

1) 作业人员所穿戴的工作服、鞋、帽等必须干燥,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垫。

2) 容器外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站在可看见光谱分析人员和听见其声音的位置,电源开关必须设在容器外监护人伸手可及的地方。